§§1和2。请交劳动国防委员会(或人民委员会?)通过。我同意。
§3。不必提交劳动国防委员会。请以我个人名义写个文件,我将打电话表示签署。
§4。应与谢列达协商后起草答复。由谢列达和我签署。
列宁
9月4日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172页
注 释
251
这个批示写在格·马·克尔日扎诺夫斯基1921年9月3日给列宁的信上。§§1和2说的是克尔日扎诺夫斯基请求在他休假期间任命谢·帕·谢列述为国家计划委员会代主席,斯·古·斯特卢米林和亚·亚·涅奥皮哈诺夫两人为助理一事。这一请求由劳动国防委员会1921年9月7日决定予以批准。§3是对克尔日扎诺夫斯基提议为检验一项发明的效果而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的答复。§4说的是答复乌克兰人民委员会就国家计划委员会提出的恢复顿巴斯的措施的问题拍来的电报(见《列宁文稿》第17卷1921年8月30日《在乌克兰领导机关电报上的批注》)。1921年9月7日,由列宁和克尔日扎诺夫斯基签署拍给乌克兰人民委员会的电报说,在派往该地的专门委员会返回并与地方当局商讨之前,人民委员会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将不通过有关顿巴斯的决定。——286。